【敏捷 FAQ 番外篇】正确的道理行不通时……甲方或高层不愿倾听时的生存策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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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覆盖更广泛的受众,这篇文章已从日语翻译而来。
您可以在这里找到原始版本。

 感谢您阅读本文。我是所属敏捷小组的藤井智弘。这次同样为大家带来一篇没有预告的番外篇。
 我曾在第 8 回的最后写道:“在利益相关者一方无论如何都不愿行动的环境中该如何应对,也会在这个连载的某个地方谈到”,而这次就是那个“某个时候”。

 虽说如此,这其实也是一句毫不留情的话:“因为上面不理解,所以没法敏捷?别唧唧歪歪了,直接干啊。”

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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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这个连载中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,但其中很多最终都会落到“与甲方协商”或“向组织提出诉求”上。说实话,我们这边的甲方和管理层根本不愿意听。“按现行方式做”“所以,多少人天?”“敏捷?那种流行玩意儿就算了”,对话到此就结束了。在正确的道理(我并非说全都是,但在我看来很多都很有道理)行不通的环境中,敏捷最终是否还是无法实现呢?

回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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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并非无法实现。不过,需要调整顺序。如果你把这个连载中的建议理解为“先在协商中获胜,再去实践”,那就反了。先在能够实践的地方开始做,创造实绩,再带着实绩去协商。协商不是最初的关卡,而是最后的收尾工作。
 而且,希望你记住的是,这个连载中的建议里,不需要任何人许可的事情,远比你想象得更多。

图 1:协商不是最初的关卡,而是最后的收尾工作

首先,拆解对方“不愿倾听”的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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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在进入令人恼火的话题之前,先冷静地观察一下对方。不愿倾听的一方,通常也有其结构性的原因。

  • 没有实绩的提案看起来只是一种风险:对你而言,敏捷是合理的提案;但对对方而言,这等于是在要求“把自己的责任押在一种不太了解的做法上”。站在那个人的立场,拒绝反而是更负责任的判断。
  • 不改变才是最优解的评价结构:在维持现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的组织里,变更提案会成为一种不对称的赌博:“成功是理所当然的,失败则是提案者的责任”。
  • 过去曾因“片假名流行概念”而失败:几年前曾被另一个三个字母的缩写坑过的组织,光是看到招牌就会严阵以待。

 也就是说,对方往往并不是反对你的逻辑,而是在反对提案中包含的不确定性。既然如此,应对方式就不是“解释得更正确”,而是降低不确定性——也就是,拿出小规模的实绩。第 5 回中我写过,如果用正确道理强行推进,在对方看来会成为“应然论的强加”,反而会变成阻力。如果你停留在“明明已经正确说明了却没通过”,那你正陷在同一个陷阱之中。

图 2:对方反对的不是逻辑,而是提案中包含的不确定性

生存策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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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这次不是平时那种“处方”。而是原则。

第一原则:从不需要许可的领域开始
 请尝试按“是否需要许可”重新分类这个连载中的建议。记录插单工作(第 12 回)、在回顾会议开头确认上一次的 Try(第 7 回)、从看板最右端开始推进(第 6 回),以及计划在今后的文章中介绍的:盘点已作出的决定、记录改修交付周期、写下 10 行 ADR(决策记录)……这些全都不需要任何人的许可。在团队内部即可完成的改进,以及记录与测量,从今天起就可以开始。
 为避免说得太绝对,我需要补充一点:只有审计或合同要求必须制作的文档,不在自主决定的范围内。同样地,如果要在适用公司内部开发标准的项目中改变推进方式本身,那应当走标准适用豁免的流程,而不属于“不需要许可的领域”。
 请冷静地重新审视一下。“因为上面不行动,所以什么都做不了”,大多数时候并不是事实。

第二原则:先有实绩,后谈协商
 从小处开始,拿到数据后再去沟通。不要说“请让我们导入敏捷”,而要说“过去这 3 个月,我们记录了插单工作,发现它占用了 40% 的产能。请允许我们从下个月起统一受理入口”。前者会变成理念之争,后者则是事实之争。理念可以凭喜好驳回,但事实不容易被驳回。这个连载反复强调“先测量”,是因为测量不仅是改进的工具,同时也是没有权限之人的谈判力来源。

第三原则:摘下招牌,落实内核
 如果“Scrum”“敏捷”这些词会让对方关上大门,那就不用这些词好了(坦白说,我有一种偏见:越是做不成事的人,越喜欢把方法论的名称摆在最前面)。不叫 Sprint,而说“我们每两周以一个周期举行确认会”。不叫 Retro,而说“这是月度业务改进会议”。不叫 Backlog,而说“按优先级排列的问题清单”。当内核开始运转并产生成果时,名称就无关紧要了。比起忠于招牌,更重要的是实践内核。
 为避免误解,我补充说明:这不是指悄悄绕过既定的程序。只是在被赋予的自主权限范围内,将称呼调整为对方习惯的语言。因此……

  • 应向直属上司说明“我们正以更换称呼的方式来运作”
  • 如果提案书或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开发方法论,应先确认与该表述的一致性
  • 如果要求按开发标准中的交付物名称进行汇报,应准备一页团队内部称呼与其对应关系的对照表

 如果缺少这三点,就无法与规避程序区分开来。反过来说,能否不使用名称也把事情讲清楚,本身也是检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其内核的方法。

第四原则:记录失败的协商,将其作为再次挑战的弹药
 如果提案被否决,就平静地记录被否决的事实,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(预测的风险是否真的发生)。记录的位置不要是个人笔记,而应是团队的问题管理表、阻碍事项清单(将团队障碍汇总列出的正式记录)等正式场所。不夹杂情绪,不写成怨言,只记录事实。“4 月曾提议统一受理入口,未被采纳。5~7 月的插单工作平均每月 ○ 件,其中 ○ 件直接导致交期延误”。当这样的记录累积两三次后,同一项提案获得通过的概率会显著改变。
 组织往往会拒绝最初的提案,但会向不断积累的事实让步。从组织自身的生存策略来看,这也是合理的。请以此为前提做好准备。

第五原则:即便依然不动,也要投资于可以带走的资产
 遗憾的是,确实存在无论你竭尽全力也不会改变的组织。此时希望你记住,至今为止的这些实践——测量的习惯、记录的纪律、小范围完成工作的技术、在没有招牌的情况下解释本质的语言——全都是积累在你和团队身上的资产。即使留在组织中,它们也会继续累积;无论去往怎样的环境,也都可以带走。即使无法改变组织,你自身的能力与市场价值也确实已经发生了变化。
 这并不是建议你跳槽,而是在谈选择投资对象的问题。组织是否会行动并不在你的控制范围内,但自己学习什么则在你的控制范围内。

为什么这种状况会重复 30 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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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因为“没有权限的人试图从现场改变组织”这一格局,本身就是软件开发的历史。请回想一下:敏捷并非由管理层自上而下创造出来的方法论。那些深受重量级流程之苦的现场实践者,从没有权限的地方开始进行小规模实践,汇集实绩,为其赋予语言,最终推动了整个行业——这是一场草根运动。

 也就是说,“面对不愿倾听的对象,依然从小处开始”,对于敏捷而言并不是例外情况,而是它诞生时的姿态。你如今所在的位置,正是 30 年前(或者更久以前)前辈们所在的位置。而他们的武器,也和如今的你相同。
 小小的实践,以及被记录下来的事实。
 仅凭这些,应该就足以开始了。

图 3:小小的实践,以及被记录下来的事实——五项原则


下次:“PO 很忙,无法来到团队中”/正篇连载列表请参见第 1 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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